浙江中辛律师事务所
徐孙忠律师,律所合伙人及执行主任,三级律师,浙江省第十一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浙江省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温州市青年联合会第十届委员会委员、温州市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温州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永嘉县青年联合会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永嘉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委员、永嘉县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永嘉县人民法院特邀家事调解员、温州市瓯越调解中心调解员、永嘉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永嘉县“法律明白人”讲师、温州市未成年人公益法律服务团成员、永嘉县行政复议陪议员。 曾获荣誉:温州市第八届“青年律师之星”;四次被评为温州市律师行业年度优秀党员;两次被评为温州市律师协会年度“优秀专业委员会委员”;温州律师优秀实务论文;荣获温州市“以案释法”微课比赛“优秀奖”、“公益普法抖音作品”,以及承办的案件被评为年度温州市十佳法律援助案件等。 业务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债务纠纷、建筑工程、人身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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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二次离婚诉讼中,分居时长通常是从法院首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开始计算的,并且需要双方实际处于分居状态。也就是说,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那一天就是分居的计时起点,之后双方的分居生活将被用来计算分居期。

根据中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因情感冲突分居满两年且调解无效,法院通常会判决离婚。然而,分居并非是判决离婚的绝对条件,法院会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做出公正的裁定。分居必须是因为情感问题而持续至少两年,且需要有确凿的证据来支持这一事实,这些证据可以作为判决的依据之一。

在第二次离婚诉讼中,分居满一年的起始日期是从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且夫妻真正分居的那一天开始计算的。当持续分居满一年后再次提出申请时,法院更倾向于支持离婚。然而,关键在于,分居的事实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比如租赁合同、社区证明等等,以确保证据链完整,从而提高诉讼的成功率。

关于分居一年是否是离婚的法定标准,在法学界是存在一定争议的。在现实生活中,夫妻分居一年是一种常见的现象,但分居一年并不一定意味着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离婚有两种合法的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分居只是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因素之一,而非决定性因素。因此,不能仅仅因为分居一年就断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一般来讲,要是夫妻俩因为感情不好而长期分居,满了两年,而且试过好多办法调解,关系还是没变好,那这种情况法律上可以认为是满足了离婚的基本条件。这就表示,夫妻俩的感情已经坏得很厉害了,没办法商量着解决一起生活的问题,而且分居的情况也已经持续够了法律规定的时间,法律会允许他们去申请离婚,好把这段没法挽回的婚姻关系结束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