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土地使用权到期的,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
续期。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
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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