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两审
终审制是指除了最高人
民法院第
一审判决或裁定就是终审
判决和裁定外,其他的一般案件,可经过两级法院审理然后终审。
比如,县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
一审案件,如果
当事人不服,或者同级人民检察院认为,第一审的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就可以向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或
抗诉。
中级人民法院则对该案进行第二次审理,作出的判决或裁定,就是终审的判决或裁定,对终审的判决和裁定,不准上诉或者按
二审程序提出抗诉。
需要注意的是,在
民事诉讼中,一些非
诉讼民事案件适用
一审终审,主要包括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审理的案件。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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