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城管主要执法范围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
法规规章规定的
行政处罚权,市政管理、环境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和城市规划实施管理
处罚权、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方面等。
具体实施范围包括: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的全部工作。市、县政府依法确定的,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公共空间秩序管理、
违法建设治理、环境保护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部分工作。
法律依据: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八条
城市管理执法的行政处罚权范围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方面与城市管理相关部分的行政处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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