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上班。周末属于国家法定节假日,民政局工作人员一般不上班的,可以选择周一至周五办理。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
靳双权,房地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说房网特邀讲师,自2005年起至今,就职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 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当出资人主张房屋的确权、过户、赔偿或以房抵债时,可能需解除借名合同;而出名人可能主张合同无效,要求排除妨害并返还房屋。 2、在继承问题上,因自书、代书、见证、公证遗嘱、联合遗嘱、打印遗嘱存在的瑕疵,可能导致其被诉为无效或部分无效;时效问题可能导致诉权的丧失;子女参与翻建房屋可能要求确认共有权;而赠与合同与遗嘱之间的冲突则可能产生适用上的纠纷。 3、婚姻关系中,涉及到房产的购置、赠与、贷款等问题,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都可能引发一系列纠纷,如析产、离婚协议的执行、赠与的撤销或过户问题、精神赔偿以及一方擅自转移财产或恶意抵押等行为。 4、对于特殊类型的房产,如公租房、房改房、集资房、回迁房、央产房及经济适用房,可能涉及到承租人变更、超标问题、产权证办理困难、买卖无效、无法上市转让等一系列复杂问题。 5、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卖方可能因无权处分、无权代理、阴阳合同或逾期付款而主张合同无效或解除;而买方则可能要求过户、违约赔偿或依据善意取得原则要求履行合同,也可能因新政或不可抗力要求无责解约。 6、征收、拆迁过程中,可能涉及拆迁协议的有效性、拆迁行为的合法性、安置房的分割、居住权的确认、空挂户权益保护以及权利人去世后利益分割等问题。 7、小产权房、宅基地房买卖存在诸多法律风险,如合同无效及赔偿问题;以房产买卖作为抵押的民间借贷可能涉及经济类犯罪行为;冒名登记与善意取得之间的冲突;以及工程承包挂靠、劳务分包等产生的工程款结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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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军婚造成的伤害,一般不会面临法律后果,因为缺乏主观故意。根据我国刑法,破坏军婚罪需明知对方为现役军人配偶而故意同居或结婚。因此,不知情或因欺诈导致的行为,不符合破坏军婚罪的构成要件,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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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夫妻双方共同贡献于房屋装修,可依据婚姻期间内的装修费用来源。通常,婚姻期间内的装修费用被视为共同财产。但需注意,若房产为婚前个人财产,婚后装修部分虽非共同财产,却构成债权债务关系,装修方有权向房产所有者求偿。特殊情况应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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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凭一人之身份证无法补办结婚证。补办结婚证时,虽然可由一方单独办理,但必须提供男女双方签署的书面申请、各自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以及本人户口簿中的夫妻身份资料。因此,仅持有身份证是不足以完成补办结婚证的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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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补办流程如下:携带户口本和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构或任意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提出补办申请。婚姻登记部门查验资料,确认符合补办条件后,将发放新的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