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破产法中,
债权人会议中的议决事项,是由依法申报债权和参与债权人会议的
债权人表决。
只有经出席会议的有
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占债权额超过无财产
担保债权总额的一半以上的,决议才通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九条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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