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元讼律师事务所
左杰,天津元讼律师事务所主任,律所创始合伙人。左杰律师有14年的司法工作经历,2018年辞职后专职刑辩律师。自2020年执业以来承办的刑事案件多取得良好结果,如崔某某诈骗案,当事人羁押700余天后获得存疑不起诉。张某涉恶案件、刘某涉恶案件均成功“摘帽”,其中刘某一案中公安机关认定九起犯罪事实,经过辩护,最终法院仅认定三起犯罪事实。左杰律师团队现有成员四名,以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办案经验见长,团队秉承“专业、专注、专心”的职业理念,坚持专业精细化辩护的工作风格,主攻刑事案件,近两年团队成员办理的多起案件获得撤案、不起诉、缓刑的裁判结果,获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咨询该律师
刑事拘留期间是有折抵刑期规定的。在判决之前,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先行羁押,那么根据判决结果的不同,折抵刑期的方式也不同。如果被判管制,那么每两天羁押可以折抵一天刑期;如果被判拘役或有期徒刑,那么每一天羁押都可以折抵一天刑期。这是因为刑事拘留虽然不是正式的刑罚,但它限制了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所以在计算刑期时需要考虑到这一段时间。

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拘留可以用来抵扣羁押期限。这是公安和检察院在侦查案件时,对现行犯或重大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临时性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在没有定罪之前,被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人进行羁押的,每一天可以抵扣两周的刑期;如果最后被判处有期徒刑,那么每羁押一天就可以抵扣一天的刑期。

犯罪嫌疑人因严重违法被刑事拘留时,其拘留日可以折抵刑期,也就是每拘留一天就相当于折抵刑期一天。在刑事诉讼中,如果嫌疑人先被拘留,然后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有期徒刑,那么他之前的羁押时间将会在最终刑期里充分计算,这样可以确保法律的公正执行。

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被刑事拘留的时间,是可以在判决后折抵刑期的。这意味着,在法院裁定犯罪嫌疑人的刑期时,他们被拘留期间的人身自由丧失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抵扣刑期。具体来说,如果判决是管制刑,那么羁押期每两天可以折抵一天刑期;如果是拘役或有期徒刑,那么每天羁押期都可以抵扣一天刑期。这一规定的目的是确保刑罚的公正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