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元讼律师事务所
左杰,天津元讼律师事务所主任,律所创始合伙人。左杰律师有14年的司法工作经历,2018年辞职后专职刑辩律师。自2020年执业以来承办的刑事案件多取得良好结果,如崔某某诈骗案,当事人羁押700余天后获得存疑不起诉。张某涉恶案件、刘某涉恶案件均成功“摘帽”,其中刘某一案中公安机关认定九起犯罪事实,经过辩护,最终法院仅认定三起犯罪事实。左杰律师团队现有成员四名,以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办案经验见长,团队秉承“专业、专注、专心”的职业理念,坚持专业精细化辩护的工作风格,主攻刑事案件,近两年团队成员办理的多起案件获得撤案、不起诉、缓刑的裁判结果,获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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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他人涉嫌吸毒,若经查证对方并未涉毒,应及时向相关部门说明情况。举报者虽出于正义之心,但误报也需承担相应责任。在法律上,若举报者能提供其他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可视为立功,有助于减轻或免除其责任。因此,举报者在行动前应确保信息的准确性,避免对他人造成不必要的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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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辅警通常无权开具罚单,除非获得当地公安局的授权。辅警在特定场景下,如有授权决定书,可现场开具罚单。无行政处罚权限的机构或个人无法执行相关处罚,需获得相应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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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从其约定,但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未约定借期内及逾期利率的,出借人主张逾期利息,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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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行为的认定主要依据:一、当场查获毒品实物或吸食器具,且涉案人员承认违法行为;二、有举报和涉案人员肯定吸毒事实,并有旁证材料印证;三、尿液样本检测呈阳性;四、即使涉案人员不承认,但尿液样本检测呈阳性且有旁证证明。以上任一情况均可判定为吸毒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