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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女方户口能迁回原籍吗

时间:2025.01.06 标签: 婚姻家庭 家事纠纷 阅读:838人
律师解析:
可以,可以以投靠父母、子女或者其他亲属的方式迁回,但是要当地村(居委)出具当事人的关系证明,然后去派出所办理。
如果当事人双方的户口性质不同的,就不能迁移户口,女方不能去当地单独立户,除非女方有当地的房产证
法律依据:
《户口管理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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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双律师

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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