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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地管辖是否要约定才有效呢

时间:2025.01.09 标签: 合同事务 合同纠纷 阅读:815人
律师解答:
不需要约定。
律师解析:
合同履行地管辖不需要约定。我国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23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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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炳成律师

江苏紫琅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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