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
吴中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拥有丰富的诉讼经验。专注于婚姻继承领域、劳动领域、医疗美容领域及企业法律顾问,在实践过程中处理过大量不同类型的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咨询该律师
离婚之后,女方户籍不愿迁出,应如何处理在经历过离异后,女方若未能对其户口进行妥善处理,可能会面临几种潜在的情形。首先,她可以选择继续留在原有住处,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个体户口分配;其次,她也可以考虑将户口迁移至亲戚家中并采取所谓的“户口空挂”方式进行安置;此外,她还能选择将户口转移至当地公安部门设立的公共地址,等待适当的时机再进一步申请更合理的户口分配方案。

离婚后女方户口如何进行妥善处置离婚之后,女方在户口问题上通常存在以下四种可行之选:1、独自设立户口簿。这需要当事人在所在地拥有独立的居住房产,并且同时满足当地公安机关的户籍管理要求,方可在离婚后成功设立新的户口簿;2、回归原籍。若原籍所在地愿意接受其返回,那么当事人便可顺利回到结婚之前所处的户籍所在地;3、在再婚后迁移至新婚所在地。

离婚后房产拆迁,户口未迁,得先弄清楚当地拆迁政策。通常得给拆迁部门提供离婚证和住房所有权证明,说明情况。拆迁补偿款分配,可能得跟前夫(妻)商量,或者走法律途径解决。

户口簿原件不见了的话,可以用户籍证明文件代替,然后和身份证、离婚证之类的证件一起去办结婚证。户口没迁走的话,就可以在户口所在地或者配偶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拿公安机关或户籍管理机构开的证明去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工作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登记的时候得拿出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或者有效的临时身份证,信息要一致,不一样的话得核实纠正。

离婚后女方想把户口迁出来,是可以单独立户的。在离婚生效后,双方的户籍要分开,各自立户,就形成了两个户口簿。你拿着户口簿到当地派出所户籍部门,填写户口迁移证明,然后把原户籍档案注销,这样户口就独立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