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
孙伟伟律师,现为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专注于刑事业务领域,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执业以来,孙律师始终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精准、高效的刑事法律服务,业务范围涵盖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与刑事合规等多个维度。 作为刑事领域的专家,孙律师成功办理了大量刑事案件,其中包括多起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涉及高级别领导**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案情错综复杂的疑难案件。凭借出色的辩护策略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孙律师在多起案件中取得了不起诉、缓刑、罪轻及二审改判等良好结果,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孙律师现任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委员、区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委员及律师代表,积极参与行业建设与业务交流,推动刑事法律实务的发展。同时,他还具备高级企业合规师资格,为企业提供刑事合规风险审查、内部反腐败机制构建、合规培训等专项服务,助力企业防范刑事风险,实现稳健经营。 孙伟伟律师以“专业、尽责、务实”为执业理念,善于从复杂案情中提炼关键焦点,精准制定辩护方案和应对策略,其卓越的业务能力和高度的责任心深受客户信任与业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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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亵罪与强奸未遂之法律责任具体情况须视详细案情进行深入剖析。倘若采用暴力、威胁或其他不当方法强行对女性实施性骚扰或是对其进行侮辱,将面临长达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指控。强奸未遂同样构成犯罪行为,然而在量刑上相较于已然得逞的情况会有所减轻。对于那些使用暴力、威胁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强迫女性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人,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奸未遂和猥亵行为的合并处罚问题探讨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强奸未遂被认定为犯罪未遂,此类案件通常会参照强奸罪的相关量刑标准予以适度减轻处罚。然而,这两种情况之间的本质差异在于其犯罪目的并不相同。其中,强奸未遂的核心意图乃是试图与异性建立性关系;而猥亵罪的本质则是对女性实施侮辱、骚扰等行为,旨在通过这种方式来激发或满足个人的性欲望。

强制猥亵罪,就是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对他人实施猥亵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一般的量刑标准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是,如果犯罪人是在聚众场合或者公共场所实施该行为,或者存在其他恶劣情节,那么他将会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 强奸罪,就是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女性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对于强奸罪的未遂情况,其判决结果可以参照强奸罪的既遂情况,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强奸罪的具体量刑,根据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猥亵犯罪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罚。对于强制猥亵侮辱行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是在多人或者公共场所实施,或者情节恶劣,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更为恶劣的情况,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强奸未遂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强奸既遂则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将加重处罚。

在司法实践中,强奸罪的性质比较严重,因为它严重侵犯了他人的性权利。所以,强奸罪的刑事责任比猥亵罪和强奸未遂更重,刑罚也更严厉。强奸未遂是已经着手实施犯罪行为了,但因为意志以外的因素没有达到犯罪目的。在量刑的时候,应该参照强奸罪既遂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猥亵罪也侵犯了他人的性权利,但是危害程度相对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