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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对夫妻个人财产如何规定

时间:2025.07.30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407人
律师解析:
1.婚前财产
结婚前取得的财产,不会因结婚而改变归属。
2.人身损害赔偿
因人身受损获得的赔偿或补偿,如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只属于受损害方。
3.指定一方的财产:
遗嘱赠与合同里明确只给一方的财产,遵循相关人意愿。
4.专用生活用品:
具有个人属性的用品,如男士剃须刀、女士化妆品,归个人。
5.其他财产:
法律有兜底条款,依实际情况认定。
夫妻个人财产离婚不分割。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二人因感情破裂决定离婚。在分割财产时产生争议,小朱在婚前购买了一套房产,小丽认为结婚后该房产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小朱因之前遭遇交通事故获得了伤残赔偿金,小丽也要求分割;此外,小朱父亲立下遗嘱将自己的一套商铺留给小朱,小丽同样主张分割。

案情分析:

1、小朱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其一方的婚前财产,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其归属不因婚姻关系延续而改变,所以该房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2、小朱因交通事故获得的伤残赔偿金,具有特定人身属性,专属于受损害一方即小朱,小丽无权要求分割。
3、小朱父亲遗嘱中明确将商铺留给小朱,此为遗嘱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尊重了遗嘱人意愿,该商铺归小朱所有,小丽不能主张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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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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