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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遗产的几种方式

时间:2025.07.30 标签: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阅读:861人
律师解析:
1.法定继承
继承人立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时用这种方式。
按规定,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第二顺序。
先由第一顺序继承,没有第一顺序才轮到第二顺序。
2.遗嘱继承
被继承人立合法遗嘱,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多人继承遗产。
遗嘱有自书、代书、打印等形式,都有法定要求。
3.遗赠:
被继承人立遗嘱把财产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之外的组织、个人。
受遗赠人要在六十天内表态,不表态视为放弃。
4.遗赠扶养协议:
自然人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签协议,对方负责生养死葬,就能接受遗赠。
它的效力比遗嘱和法定继承都高。

案情回顾:

小何去世后留下一笔遗产。小何生前未立遗嘱,也无遗赠扶养协议。小何的配偶小丽认为自己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应继承全部遗产,而小何的弟弟小许则觉得自己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在小丽放弃继承的情况下也有继承资格。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本案适用法定继承,因为被继承人小何未立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根据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案中小丽作为配偶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继承资格。
2、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时,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目前小丽并未放弃继承,所以小许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此情况下没有继承遗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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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 更多>>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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