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法院未
立案公司就注销,
诉讼主体会改变。
公司依法注销后主体资格消失,不能再当被告。
2.若公司没依法
清算就注销,股东或第三人承诺担责,
债权人可
起诉他们。
3.
公司清算完注销后发现遗漏
债务,债权人能起诉
清算组成员担责,除非成员无故意或重大过失。
4.遇到这种情况,债权人要及时调整诉讼策略,换合适被告维权。
案情回顾:小许向小胡经营的公司供货,该公司尚欠小许部分货款未支付。小许准备
向法院起诉该公司时,发现公司已注销。小许认为自己的债权未得到实现,不知该起诉谁来维权,而原公司方面认为公司已注销主体资格消灭,无需再承担债务,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若该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
注销登记,且股东或第三人在公司
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
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小许可起诉该股东或第三人来主张债权。
2、若公司已清算完毕注销,但存在遗漏小许这笔债务的情况,小许可起诉清算组成员要求其承担
赔偿责任,不过若清算组成员能证明无故意或重大过失则除外。小许应及时调整诉讼策略,变更适格被告继续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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