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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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单纯欠债不还行为本身并不能直接导致被告方承担刑事惩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原告必须满足一系列条件,才能启动诉讼程序;然而这项法规对于刑事处罚的考量并没有涉及。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第二百六十四条,其重点在于陈述关于执行程序的终结情形,同样也没有包含对判刑的考虑因素。

若债务人未能支付其应承担的债务,债权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期间,法院会依据详细记录的起诉状以及提交的相关证据进行全面细致的审判与裁决。若经核实,债务人确有拖欠款项之行为,且债权人已提交充足有力的证明材料,那么法院极可能作出要求债务人全额或部分归还债务的判决。然而,依照现有法律规定,欠债逾期仅属民事纠纷范畴,不能自动引发债务人入狱服刑的后果。

若违约者仍旧拒绝执行人民法院已决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有权依据具体情况采取适度的罚款及拘留措施;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情形,更将依法给予其刑事追责。因此,如若违约者未遵守还款承诺且该行为被视为对人民法院已生效的判决、裁定的抗拒,那么确实有可能面临入狱服刑的后果。具体所处的刑法惩罚将会结合案件实际情况以及违约者的行为表现进行判定。

被判刑入狱者拖欠的债务,可通过诉讼追讨。判刑是刑事责任,还债是民事责任,两者不同。服刑人员如短期内无法还债,经债权人同意或法院裁定,可分阶段偿还。有能力故意不还者,法院将强制执行其财产以抵债。

当债务人因犯罪入狱,债权人可通过以下途径追讨债务:向债务人所在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必要时可在债务人服刑地开庭或质询;民事裁判生效后,不履行方须接受强制执行;起诉地点应在被告所在地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