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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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有人去世以后,他的继承人要做的事情就是用他得到的那部分遗产还掉他应该交的税和欠别人的债。就是说,继承人得在他继承到的东西里面拿出钱来赔这些钱。比如说吧,如果有个负债人死掉了,他的老婆作为继承人,除非她自己说不要这份遗产,不然的话她就得从她继承到的那些财产里拿钱出来还债。如果这个负债人的老婆真的继承到了遗产,那她就变成了法定继承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去承担她该负的责任。

这个就是说,继承人只要用他继承到的遗产的实际价值去还被继承人应该交的税钱和欠别人的债就行。也就是说,继承人最多只需要负责还这么多,不能再多了。假如你继承的遗产不够还所有的债,那你也可以选择不还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那部分。比如,要是那个欠债的人的老婆孩子也是他的继承人的话,他们继承到了那人的遗产,那么他们就得用他们继承到的这份遗产的实际价值去还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明文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双方共同签署或在一方逾期后追认的债务,以及一方为了维持家庭正常生活所需承担的债务,皆被视作夫妻双方共有的债务责任。若债务人(已然离世)所负何项债务均符合上列情形之一者,债权人有权针对其已故妻子提起诉讼,向其索求偿还双方共担的债务。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之规定,各继承人均需在其所得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偿还被继承人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及债务。若继承人们选择放弃对财产的继承权益,则他们无需对此前产生的任何债务负担起清偿责任。因此,倘若借款人的配偶选择承袭遗产,那么她必须在所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限度之内,对借款人所遗留下来的债务进行偿还。反之,如她决定放弃继承权,便无需对这笔债务负有任何偿还义务。

夫妻一方离世后,另一方承担遗留负债的问题,容易引起债权争议。这需要考虑债务的特性、夫妻双方的财产等因素。如果这笔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在世配偶就有清偿责任;如果是离世一方的个人债务,就应该用他的遗产偿还,不够的话,在世配偶没有法律偿还义务,除非他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