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挪用公款17万已归还,
量刑需综合考量。
挪用公款用于营利或超三个月未还,17万属
数额较大,
法定量刑为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
2.已归还情节影响重大。
若
犯罪情节轻且积极归还,法院或
从轻处罚,如判拘役或
缓刑;
情节重的话,即便归还,也可能判三年左右有期徒刑。
3.最终量刑由法院根据全案情况,结合法律规定与司法实践确定。
案情回顾:小朱是某单位的财务人员,
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17万用于个人营利活动。三个月后,单位发现账目异常并展开调查,小朱意识到问题严重性,主动将挪用的17万公款归还。单位仍将此事
报案,小朱被依法
逮捕,案件进入
司法程序。小朱认为自己已归还公款,不应受到重罚;而检方认为挪用公款行为已构成
犯罪,应依法处理。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小朱挪用17万属于数额较大范畴,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
2、小朱在案发后主动归还公款,这一情节对量刑有重要影响。法院量刑时会综合考虑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若小朱犯罪情节较轻且积极归还,可能在
法定刑幅度内从轻处罚,如判处拘役或者缓刑;若犯罪情节较重,即便归还公款,也可能判处三年左右有期徒刑,具体量刑由法院依据全案情况,按照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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