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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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罪涉案金额二万元,判刑需综合犯罪情节判断。情节轻微者,或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罚金为洗钱数额的百分之五至二十。情节严重者,判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具体刑期由法院裁定。

涉嫌用两万元数字人民币非法洗钱,严重违反我国《刑法》。任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来源和性质的行为,包括转账或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都构成刑事犯罪。利用数字人民币洗钱同样适用此规定,已构成刑事犯罪。

涉嫌洗钱2万元,可判洗钱罪,没收非法所得和收益,并处刑罚。洗钱罪包括将财产转化为现金或金融票据等多种形式,侵害金融和社会经济管理秩序。违法者将面临最高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严重者可能判处五至十年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供应银行卡进行洗钱,涉案20万元即构成洗钱罪。量刑标准:情节较轻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缴罚金(涉案金额5%-20%);情节严重者,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样需缴纳罚金。立案标准包括:提供资金账户、协助财产转化、资金转移、汇往境外、隐瞒犯罪所得等。

清洗高达2万元的非法资金属刑事罪行,涉及洗钱犯罪,只要明知并隐匿违法所得,即构成犯罪。对此,法院将没收赃款及收益,并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附加5%-20%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