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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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诈骗行为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构成诈骗罪需满足以下条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公私财物,且其数额达到较大标准。若行为人的犯罪数额进一步达到巨大乃至特别巨大级别,或者在有其他严重情形下实施此类行为的,需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将面临罚金的处罚。

仅持有转账记录不能直接认定为欺骗性犯罪。转账记录只是表明资金的流动,不能作为判断欺诈的唯一依据。要构成欺诈,需要满足通过虚假陈述等手段骗取公私财产达到一定标准的条件。然而,要确定是否存在欺诈行为,还需要综合考虑欺诈意图、手段以及受害者是否因受骗而放弃财产等多个因素。因此,不能仅仅凭借转账记录就轻易判定为欺诈犯罪。

诈骗资金的认定主要看这两点:一是获取资金的方式有没有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二是有没有非法占有的意图,比如明知道自己没有偿还能力还去获取资金,或者获取后就挥霍、逃避责任。在法律实践中,会根据具体情况和证据来认真评估。

合同诈骗行为包括:通过虚构单位或假借名义来签订合同;伪造、变造、作废票据或使用虚假产权证明作为担保;在没有实际履行能力的情况下,先履行小额或部分合同以诱骗对方;在收受货物、货款、预付款或担保财产后,逃避藏匿,从而非法占有这些财产。

网络欺诈已经被纳入中国的《刑法》诈骗犯罪范畴了,就是有人利用虚假信息来骗别人的钱。这东西可厉害了,对社会危害也老大了,所以法律对它的惩罚可重了。法官会根据涉案金额、犯罪情节等因素,综合考虑该怎么判,保证定罪量刑都很公正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