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遗产继承精选解答 > 可以立遗嘱不给第一顺序继承人遗产吗

可以立遗嘱不给第一顺序继承人遗产吗

时间:2026.04.29 标签: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阅读:1122人
律师解析:
立遗嘱人有权决定遗产分配
遗嘱人可以通过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组织,这意味着可以不给第一顺序继承人遗产。
遗嘱人对自己的财产有处分权,只要遗嘱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和形式符合法律规定,就具有法律效力
但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中存在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应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案情回顾:

小许年迈,因与子女关系不睦,不愿将自己名下的房产等财产留给子女这一第一顺序继承人。于是,小许在意识清醒时,立下遗嘱,明确表示将自己的全部财产捐赠给慈善机构。小许去世后,其子女认为自己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理应继承遗产,对遗嘱的效力产生质疑,与慈善机构就遗产归属问题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本案中,小许有权立遗嘱将自己的财产捐赠给慈善机构。
2、只要小许所立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该遗嘱就是有效的,其子女不能以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身份主张继承遗产,遗产应按遗嘱由慈善机构接受。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