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夫妻债务精选解答 > 夫妻之间相互借款怎么办

夫妻之间相互借款怎么办

时间:2025.07.30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1203人
律师解析:
1.明确借款用途
若用于个人事务,一般认定为个人债务
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可能按共同债务处理。
2.保留证据
借条、转账记录等都要留存,避免日后产生纠纷无法证明借款事实。
3.还款问题。
有约定按约定,没约定双方可协商,协商不成可走法律途径解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关系。在婚姻存续期间,小朱以个人名义向小丽借款10万元用于个人投资,并出具了借条。投资失败后,小丽要求小朱偿还借款,但小朱认为夫妻财产本就共有,这笔钱不应偿还,双方为此产生争议,小丽遂将小朱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之间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在本案中,小朱向小丽借款并出具借条,可视为双方对这部分财产的处分有了明确约定。
2、虽然夫妻在婚姻关系中有共同财产,但借条表明该借款具有明确的借贷意思表示。小朱不能以夫妻财产共有为由拒绝偿还借款,所以小朱应当按照借条约定向小丽偿还10万元借款。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夫妻可以互相借钱吗 阅读:1322次
    可以。 夫妻两人各为独立的经济实体,对各自所有的财产都有完全的支配权,如果一方为了个人事务向另一方借款,其本质与一般债权债务关系并无不同。...... 更多>>
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