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财产分割精选解答 > 离婚协议说房子给孩子能不给吗

离婚协议说房子给孩子能不给吗

时间:2025.07.30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127人
律师解析:
1.通常不能反悔。
离婚协议里约定将房子给孩子,是双方真实意思且已登记离婚,具有法律效力,不能随意不给。
2.特殊情况可撤销
若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当事人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相关约定。
但需有充分证据证明。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协议离婚,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将夫妻共有的一套房子给予孩子小许。然而,离婚后小朱反悔,不想把房子给小许了。小丽认为小朱应该遵守离婚协议约定,将房子过户给小许,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离婚协议是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的关于解除婚姻关系财产分割等事项的约定。根据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小朱和小丽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房子给孩子的约定属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具有法律效力。
2、小朱在签订协议后反悔,若没有法定的可撤销情形,其不履行协议约定的行为构成违约。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倾向于维护离婚协议的稳定性和严肃性,要求小朱按照协议约定将房子过户给小许。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父母可以通过签订赠与协议的方式将房子赠与孩子,赠与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 2、赠与房屋的地址、面积、结构等基本信息; 3...... 更多>>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