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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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毁坏公共财产或私人财产者需承担相应之法律责任如下:若行为人故意破坏他人财物而尚未达到犯罪程度,则可处以五日至十日内的拘留,并罚款金额在五百元以下;若情节较为严重,则可处以十日至十五日的拘留,并罚款金额在一千元以下。然而,若行为人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价值较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等严厉惩罚。

故意损毁他人价值8000元的财产,根据法律规定,若未达到犯罪程度,将面临5至10日行政拘留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将面临10至15日行政拘留及1000元以下罚款。若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等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