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延迟竣工
违约金计算,优先按合同约定执行。
若合同明确每日固
定金额或工程总价款比例等计算方法,就按此算。
2.合同
未约定时,受损方可要求违约方
赔偿损失,含
履行合同可获利益,但不超订立合同时预见的违约损失。
3.实践中,
赔偿额可参照发包方额外支出费用确定。
不过,主张赔偿得有
证据证明损失及数额。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许签订
工程合同,约定小许负责工程建设。合同中未明确延迟竣工违约金计算方式。工程到期后小许未完成施工,导致小朱需额外支付临时安置费。小朱要求小许赔偿损失,小许认为
赔偿金额过高,双方就赔偿数额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因合同未约定延迟竣工违约金计算方式,依据《
民法典》规定,小朱作为受损方有权要求小许赔偿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小许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2、小朱主张赔偿需有充分证据证明损失存在及具体数额,本案中小朱额外支付的临时安置费可作为损失赔偿额的参考依据。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