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若
土地租赁合同中有
违约责任约定,像
违约金数额等,守约方可要求违约方按约定担责,比如支付违约金。
2.合同
未约定违约责任时,守约方可要求违约方
赔偿损失,
赔偿额是违约造成的损失及
履行合同可得利益,但不超违约方预见范围。
3.违约方不履行非金钱
债务或履行不符约定,守约方可要求继续履行,除非法律或事实上无法履行。
4.违约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守约方有权
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许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小朱将土地租给小许使用。合同履行期间,小许未经小朱同意,擅自将土地
转租给第三人。小朱发现后,要求小许承担违约责任,但合同中未明确约定
违约责任条款,小许认为自己无需承担责任,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由于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依据《
民法典》,小朱作为守约方有权要求小许赔偿损失。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小许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小朱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小许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2、小许
擅自转租的行为属于不履行符合约定的义务,小朱可以要求小许继续履行合同,但如果存在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履行等情形则除外。
3、若小许的
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小朱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小许承担
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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