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可根据《
民法典》行使
先履行抗辩权,客户欠款未还时,有权拒绝继续供货,等其还清欠款再说,毕竟对方得先履行付款义务。
2.与客户好好沟通,用书面函件或协议明确欠款金额、还款时间和方式。
若对方还要货,可协商先结清部分欠款或提供
担保后再供货。
3.若沟通没用,保留好交易凭证、聊天记录、合同等
证据。
可发
催款律师函,也能
向法院起诉,让对方还钱并承担
违约责任。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胡存在货物交易往来。小胡此前购买货物后一直未支付货款,却又向小朱提出继续要货的要求。小朱希望小胡先还清欠款再供货,小胡则认为应先供货后续再还款,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民法典》,在交易中小胡有先支付货款的义务,其未履行该义务时,小朱有权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拒绝继续供货,直至小胡还清欠款。
2、小朱应及时与小胡沟通,以书面函件或正式协议明确小胡的欠款金额、还款时间及方式。若小胡有继续要货的需求,可协商先结清部分欠款或提供担保后再供货。
3、若沟通无果,小朱要保留好交易凭证、聊天记录、合同等证据,可通过法律途径
追讨欠款,如发送催款律师函,或
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胡偿还欠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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