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通常,朋友喝酒
打人,自己无过错就不用担责。
因为法律规定,有过错才担
侵权责任。
没教唆、帮助或共同参与打人,朋友的
侵权行为由其自己负责,要
赔偿对方
医疗费、
误工费等,构成
犯罪还得担
刑责。
2.特殊情况下,明知朋友醉酒易冲动,却不劝阻还让其处于冲突场景,可能有过错,要按过错程度承担
补充赔偿责任,具体要结合实际判断。
案情回顾:小朱、小胡和小许一同喝酒。酒后,小胡突然将小许打伤。小许要求小朱和小胡共同承担
赔偿责任,小朱认为自己并未参与打人,不应担责,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一般情况下,侵权责任的承担需有过错行为。小朱没有教唆、帮助小胡打人,也未与小胡共同实施打人行为,小胡的打人行为是其自主的
侵权举动,所以小胡应个人对小许承担
民事赔偿责任,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若构成犯罪,小胡还需承担
刑事责任。
2、若小朱明知小胡醉酒后易冲动打人,却未加劝阻甚至将其置于可能引发冲突的场景中,小朱可能存在一定过错,需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但具体是否担责需结合具体事实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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