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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朋友一起喝酒他打人我担责吗

时间:2025.07.29 标签: 损害赔偿 人身侵权 阅读:1143人
律师解析:
1.通常,朋友喝酒打人,自己无过错就不用担责。
因为法律规定,有过错才担侵权责任
没教唆、帮助或共同参与打人,朋友的侵权行为由其自己负责,要赔偿对方医疗费误工费等,构成犯罪还得担刑责
2.特殊情况下,明知朋友醉酒易冲动,却不劝阻还让其处于冲突场景,可能有过错,要按过错程度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具体要结合实际判断。

案情回顾:

小朱、小胡和小许一同喝酒。酒后,小胡突然将小许打伤。小许要求小朱和小胡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小朱认为自己并未参与打人,不应担责,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一般情况下,侵权责任的承担需有过错行为。小朱没有教唆、帮助小胡打人,也未与小胡共同实施打人行为,小胡的打人行为是其自主的侵权举动,所以小胡应个人对小许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若构成犯罪,小胡还需承担刑事责任
2、若小朱明知小胡醉酒后易冲动打人,却未加劝阻甚至将其置于可能引发冲突的场景中,小朱可能存在一定过错,需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但具体是否担责需结合具体事实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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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扬律师

天津吉万业律师事务所

德国斯图加特大学 硕士毕业,国家二级播音员主持人,从业10余年,法学扎实,经验丰富,拥有德国风格的工作严谨、认真负责、思维缜密、忠实可靠的职业素质和操守。办理大量的重大疑难复杂的民刑案件,受到当事人及法律同仁的一致认可和好评。众多民事案件中维护了当事人的最大合法权益,多次刑事案件中为当事人进行精彩的辩护,使其获得相应的减刑缓刑乃至无罪释放。 交通事故苦痛,劳动争议不公,刑事案件有冤讼,吾还青天碧空。婚姻继承烦恼,经济房产纠纷,公司法务做顾问,余代诸公解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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