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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转让承包人如何行使优先权

时间:2025.07.28 标签: 建设工程纠纷 转包分包纠纷 阅读:1193人
律师解析:
1.承包人要及时了解在建工程转让情况,掌握转让进度和相关信息。
2.按照法律规定,在合理期限内书面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明确自身权益。
3.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仲裁等法律途径,请求确认并实现优先权。

案情回顾:

小朱公司将在建工程发包给小李公司施工,工程建设期间小朱公司因资金问题将该在建工程转让给小胡公司。小李公司得知后,认为自己对该工程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小朱公司转让工程未保障其权益,双方就小李公司能否对转让后的工程行使优先权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法定权利,承包人小李公司在完成工程建设且发包人小朱公司未支付工程款时,有权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2、虽然工程已转让给小胡公司,但只要小李公司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期限,其依然可以对转让后的工程行使优先权,小朱公司不能以工程转让为由对抗小李公司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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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功律师

上海博和汉商(盐城)律师事务所

1.从事建筑行业十余年,擅长建筑工程案件。 2.盐城首期刑辩班优秀学员,擅长刑事案件:办理过多起成功案例,诈骗罪2个亿成功变更罪名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成功办理取保,盗窃罪成功不予起诉,协助组织卖淫案件成功不起诉等等案件,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3.婚姻,交通,民间借贷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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