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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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某项债务经由夫妻双方共同签署确认或其中一方对其进行事后追认,亦或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负债,则该等债务将被视为夫妻的共同责任。在此种情形之下,债权人有权向夫妻双方提起诉讼,请求他们共同承担还款义务。然而,若某项债务仅由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背负,且此负担已远超过家庭日常生活所需,那便基本上不能视作夫妻的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借款,其还款责任需根据借款性质确定。如果借款金额超过家庭日常所需,通常被视为个人债务,离婚后对方无需偿还。相反,如果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活动,则被认定为共同债务,双方在离婚后仍需共同偿还。

在处理配偶间的债务时,我们需要根据债务的性质和成因进行仔细分析。如果是共同债务,那么双方都需要承担责任;如果是个人债务,那么对方并没有义务偿还。如果遇到共同债务方拒绝还款的情况,我们可以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来解决。在诉讼过程中,证据的准确性和充分性至关重要,这可以帮助我们证明债务的存在和性质,从而保护自己的权益。

在处理夫妻一方的银行贷款时,首先要确定债务的性质。如果贷款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或者双方都同意的,那么这就是共同债务,需要双方共同偿还。如果是以个人名义贷款,但贷款金额超过了日常所需,可以视为个人债务,由借款人自己承担。但是,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这笔贷款是用于共同目的的,那么就除外了。

在婚姻关系中,如果一方隐瞒债务,另一方想要维护自己的权益,需要收集证据证明这些债务并非共同债务。例如,这些债务不是用于共同生活、经营,或者双方并没有共同的合意。在起诉之前,应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书面诉状和被告数量的副本,诉状中要详细列出双方的信息、诉求、事实和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