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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贷欠了不还会坐牢吗

时间:2025.07.27 标签: 债权债务 民间借贷 阅读:1188人
律师解析:
1.一般而言,单纯的高利贷欠款不还属于民事纠纷,不会坐牢。
借贷双方因还款问题产生矛盾,多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2.但如果在追债过程中,债权人发现债务人有能力还钱却故意不还,情节严重时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这种情况下会面临坐牢风险。
3.另外,若债务人在借款时就存在欺诈犯罪行为,也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案情回顾:

小朱因急需资金,向小胡借了一笔钱,小胡以高额利息借给小朱,形成了高利贷。借款到期后,小朱无力偿还,小胡多次催讨无果后,威胁要让小朱坐牢。小朱则认为高利贷本身不合法,自己不应偿还高额利息,甚至觉得不还钱也不会坐牢,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一般情况下,高利贷欠款不还属于民事纠纷,不会导致坐牢。借贷关系本质上是民事法律关系借款人不还钱,出借人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其偿还。
2、虽然高利贷超出法律规定部分的利息不受保护,但本金和合法范围内的利息借款人仍需偿还。不过,如果借款人在借贷过程中存在诈骗等犯罪行为,或者法院判决偿还后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可能会面临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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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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