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提出申请:
看守所、
家属或
监护人书面申请,写明理由与拟就医医院。
2.医院诊断:
省级政府指定医院诊断,开具符合
保外就医条件的证明。
3.材料报送:
看守所将诊断证明、申请书等报上级主管机关审核。
4.审核通过:
主管机关审查材料,必要时调查核实。
审核通过后,犯人办理手续,落实具保人、签具保书。
5.遵守规定:
保外就医期间,犯人定期向执行机关报告身体情况。
案情回顾:小胡因
犯罪被关押在看守所。小胡家属认为其身体状况不佳,需要保外就医。于是家属向看守所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了申请理由及拟保外就医的医院。随后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对小胡进行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看守所将相关材料报送上级主管机关审核,但主管机关对诊断证明的真实性存疑,进行了调查核实。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看守所或犯人家属、监护人可提出保外就医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及拟就医医院,小胡家属的申请符合此流程。
2、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对犯人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是必要环节,此操作也符合规定。
3、主管机关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调查核实是其职责所在,在确认材料真实完整且
符合条件后,若审核通过,小胡办理落实具保人、签订具保书等手续后可保外就医,且保外就医期间需定期向执行机关报告身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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