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检察院批捕后退案给公安,通常是
补充侦查,且以两次为上限,每次一个月。
2.若公安一个月内完成补充侦查,会再次移送检察院
审查起诉。
3.一次补充侦查后,检察院觉得
证据不足可不
起诉;
二次补充侦查后仍不足,则应当不起诉。
4.该规定旨在
保证案件质量、确保
证据充分,维护司法公正。
案情回顾:小朱因
涉嫌犯罪被检察院批捕,之后案子被退回公安进行补充侦查。一个月后,公安机关完成补充侦查再次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但检察院认为证据仍不充足。公安机关又进行了第二次补充侦查,然而二次补充侦查结束后,证据依旧未能达到检察院的要求,双方就是否继续起诉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检察院批捕后将案子退回公安一般是补充侦查,且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每次期限为一个月。本案中公安机关进行了两次补充侦查,符合程序规定。
2、若经过一次补充侦查,检察院认为证据仍不足,可作出不起诉决定;经过二次补充侦查,证据依旧不足,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本案二次补充侦查后证据仍不足,检察院应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以保障司法公正和案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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