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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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退回公安局处理的刑事案件,表明现有证据不足,需补充侦查以满足起诉条件。检察院可选择退回公安或自行调查,确保符合法律规定的最低起诉标准。

在刑事诉讼中,若案件因证据不足被退回执法机构补充侦查,意味着需进一步收集和核实证据。案件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经检察院审查仍需补充侦查时,检察院可退回公安机关补充或自行侦查,必要时请公安协助。但检察院自行侦查后仍不足时,不能再次交公安处理。

公诉案件被退回检察院是法院在审理中发现证据不足、罪名与证据不符或检察机关申请休庭等情况下,将案件返回检察机关进一步处理的制度。这旨在确保案件质量,保障被告人权益,实现公正审判。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检察院把案件驳回公安机关是否可以取保放人问题带来帮助。

法院不能把案子直接退回到检察院,法院应当根据检察院提交的证据依法作出有罪或者无罪判决,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证据有问题的可以将案子退回到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关于法院能把案子退回到检察院吗这个问题可以通过以下内容详细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