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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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非法传播有害物品罪的立案标准涉及淫秽类严重物品,如累计推广、传播淫秽物品300-600次以上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者。这体现了对任何形式的违法活动零容忍立场,旨在保护公众健康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与和谐。

我国对非法传播有害物品罪的立案标准涉及淫秽类严重物品,如累计推广、传播淫秽物品300-600次以上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者。这体现了对任何形式的违法活动零容忍立场,旨在保护公众健康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与和谐。

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淫秽影碟、软件、录像带五十至一百张(盒)以上,淫秽音碟、录音带一百至二百张(盒)以上,淫秽扑克、书刊、画册一百至二百副(册)以上,淫秽照片、画片五百至一千张以上的,以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传播淫秽物品犯罪的法定刑期为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刑事拘留作为阻止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一般不超过30天,特殊情况可达37天。公安机关在此期间进行侦查,随后案件可能被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终由法院审理并作出刑罚裁决。整个过程可能需数月到半年,具体判决时间受多种因素影响。

群主若未违法,可能面临10-15天行政拘留和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则可能只受5天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将承担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等刑事责任。根据规定,利用互联网创建传播淫秽信息的群组,成员超30人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创建者、管理者和传播者都将以传播淫秽物品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