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12岁孩子属
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实施
盗窃财物行为不用负
刑事责任,不会受
刑事处罚。
但依《
治安管理处罚法》,不满十四岁违反
治安管理不予
处罚,会责令
监护人严加管教。
2.按《
民法典》,无、限制
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
人损害,由监护人担责。
所以12岁孩子盗窃的4000元财物,监护人要返还;
若财物损坏或无法返还,监护人要
赔偿。
3.监护人应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引导,避免类似情况再出现。
案情回顾:12岁的小朱趁邻居小丽家中无人,潜入其屋内盗窃了价值4000元的财物。小丽发现财物丢失后
报警,经调查锁定小朱为盗窃者。小朱的行为引起了争议,有人认为应让小朱受到惩罚,也有人觉得他年龄小不应受罚。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12岁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对盗窃财物行为不负刑事责任,不会受到刑事处罚。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不满十四周岁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会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所以小朱不会受到
刑事和
治安处罚,但其监护人要被责令加强对小朱的管教。
2、根据《民法典》,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
侵权责任。小朱盗窃的4000元财物,其监护人有义务返还给小丽;若财物已损坏或无法返还,监护人需承担
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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