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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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严格执行的刑事诉讼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孕妇在身怀有孕期间,确实可作为被判处缓刑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然而这并非决定性的充分条件。倘若尚未达到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其他必备要件,例如须保证其行为并未对社会产生任何威胁或破坏,也没有涉及到任何毁灭证据、串谋等情节的话,那么即使其身为孕妇,也无法获得缓刑的宽恕。

孕妇在判决前怀孕,若符合一定条件(如犯罪情节轻微、有悔罪表现、无再犯风险、对社区无不良影响),有可能获得缓刑。缓刑需满足多项条件,考验期根据刑罚种类有所不同。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生效之日起,期间如违反规定将取消缓刑资格并执行刑罚。维护司法公正是我们的追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若犯罪情节轻微、有悔改表现且无再犯风险,同时缓刑不会对社区造成严重影响,可依法宣告缓刑。特殊情况下,如未成年、孕妇或75岁以上老人,应考虑缓刑。孕妇若符合条件,理论上可能获缓刑,但实际判决需结合案情和法院裁决。

如果判刑的时候正在怀孕期间,一般应该判处缓刑。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适用缓刑需要满足下列条件:一、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二、同时符合下列情况:(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