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被拘留的
犯罪嫌疑人需
逮捕,应在
拘留三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可延长1-4日。
2.流窜、多次、
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时间可延至30日。
3.检察院接到提请
批准逮捕书后,应在7日内决定是否
批捕。
4.检察院直接受理案件中被拘留者需逮捕,应在14日内决定,特殊情况可延长1-3日。
案情回顾:小朱因
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拘留。公安机关认为需要对其逮捕,一般情况下应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但小朱属于
流窜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延长至三十日。检察院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需在七日以内作出决定。而小胡是检察院直接受理案件中被拘留的人,检察院认为需对其逮捕,正常应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若遇特殊情况,决定逮捕时间可延长一日至三日。小朱和小胡
家属对逮捕决定的时间规定存在疑问并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对于被公安机关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如小朱,一般三日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特殊情况可延长一至四日,流窜作案等重大嫌疑分子可延长至三十日,检察院应在七日内作出决定,这是法律明确规定。
2、对于检察院直接受理案件中被拘留的人如小胡,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特殊情况可延长一至三日,此规定也是为保障
司法程序的规范和公正。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