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企业
非法集资诈骗超60万,属
数额巨大。
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诈骗方法
非法集资数额巨大的,处七年以上
有期徒刑或无期
徒刑,还会判
罚金或
没收财产。
单位犯罪,对单位判罚金,对主管和
责任人按此规定
处罚。
2.司法
量刑时,会综合考虑
犯罪情节、危害后果、企业和个人作用等。
若企业积极退赃退赔、有
自首情节,量刑可能从轻。
案情回顾:小朱是某
企业负责人,在企业运营期间,小朱以投资项目为由,伙同员工小李、小胡,向社会公众进行非法集资。他们虚构项目前景,承诺高额回报,吸引众多投资者参与。最终,该企业非法集资
诈骗金额超过60万。案发后,企业是否能因有积极退赃意向而
从轻处罚成为争议点。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巨大(超60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此企业非法集资诈骗超60万,符合数额巨大标准,若构成
犯罪,单位应判处罚金,小朱等直接负责人员应依上述规定处罚。
2、司法实践中,法院量刑会综合考虑多因素。若该企业积极退赃退赔、有
自首等情节,在量刑上可能会从轻处罚。本案中企业有积极退赃意向,这一情节法院量刑时会予以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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