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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否只申请强制执行一人

时间:2025.07.24 标签: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阅读:1470人
律师解析:
1.当生效法律文书判定多个债务人连带责任债权人符合条件时,可选择仅对一人申请强制执行,毕竟每个债务人都有担全部债务的义务,债权人有权自主决定。
2.若法律文书规定各债务人按份担责,通常要按份额对对应债务人申请执行,不可随意只申请执行一人。
3.申请强制执行,要向法院交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等材料,法院审查通过就会受理并启动程序。

案情回顾:

小朱、小李和小胡三人与小丽产生债务纠纷,法院判决小朱、小李和小胡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小丽考虑到小朱经济状况较好,欲仅对小朱申请强制执行。而另一起案件中,小静、小胡对债务按份承担责任,小静认为小胡有财产,想只申请执行小胡。

案情分析:

1、在小丽的案件中,由于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小朱、小李和小胡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法律规定,连带责任意味着每个债务人都有义务承担全部债务,债权人小丽有处分自身权利的自由,所以小丽有权只对小朱申请强制执行。
2、在小静的案件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各债务人按份承担债务,通常应按照份额对相应债务人申请强制执行,所以小静一般不能随意只申请执行小胡。申请强制执行时,申请人需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等材料,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启动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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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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