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刑事犯罪辩护精选解答 > 传授犯罪方法罪属于教唆吗

传授犯罪方法罪属于教唆吗

时间:2025.07.24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1243人
律师解析:
1.传授犯罪方法罪教唆犯罪不同。
教唆犯罪是用劝说、利诱等手段,让没犯罪想法或想法不坚定的人按教唆者意图犯罪。
2.传授犯罪方法罪则是故意用各种方式把犯罪方法教给他人。
3.两者本质差异为,教唆犯罪是让他人产生犯罪决意,重在造意;
传授犯罪方法罪是教具体方法,不要求引发对方犯罪意图。
4.若有人既教唆又传授,一般按想象竞合犯选重罪处罚

案情回顾:

小朱为报复仇人,劝说小胡去伤害仇人,并向小胡详细传授了具体的伤害方法,包括如何避开监控、使用何种工具等。小胡起初并无伤害他人的想法,但在小朱的劝说下产生了犯罪决意,并准备按小朱传授的方法实施伤害行为。然而,小胡在准备过程中因害怕而放弃。事后,对于小朱的行为定性产生了争议,有人认为是教唆犯罪,有人认为是传授犯罪方法罪。

案情分析:

1、教唆犯罪是以劝说等方法使无犯罪意图或意图不坚定的人产生犯罪决意并实施犯罪,侧重于造意。本案中小朱劝说小胡去伤害仇人,使其产生犯罪决意,符合教唆犯罪特征。
2、传授犯罪方法罪是把犯罪方法故意传授给他人,不要求引起被传授者犯罪意图。小朱向小胡详细传授具体伤害方法,也符合传授犯罪方法罪特征。因小朱既教唆他人犯罪又传授犯罪方法,通常应按想象竞合犯择一重罪处罚。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陈竞静律师

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