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确实
不知情协助诈骗,主观无故意通常不算诈骗,但要拿出充分
证据证明。
司法机关会综合审查判断。
2.会不会被
传唤,取决于司法机关侦查时是否认为有必要了解情况。
掌握线索信息就可能被依法传唤。
3.证明不知情,一般不用担
刑责;
认定知情且符合要件,可能按
共犯论处。
案情回顾:小朱因朋友小李请求,帮其进行转账操作。后警方调查发现小李实施诈骗活动,小朱的转账行为客观上协助了诈骗。小朱称自己确实不知情,主观上无诈骗故意,但警方认为需进一步调查其是否真不知情,考虑对小朱进行传唤,小朱对此表示不解,认为自己不应被卷入。
案情分析:1、若小朱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自己确实不知情协助诈骗,主观上无诈骗故意,通常不构成诈骗罪。司法机关会综合多方面对小朱是否知情进行审查判断。
2、司法机关在侦查过程中,若认为小朱有了解案件情况的必要,即使其是不知情协助者,也可依法对其进行传唤以查明案件事实。若最终证明小朱不知情,一般不会承担
刑事责任;若被认定知情且符合
诈骗罪构成要件,则可能按诈骗罪共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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