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假释不是提前申请,而是执行机关在罪犯
符合条件时向法院提建议。
2.被判
有期徒刑的,执行原
判刑期超二分之一;
判无期
徒刑的,实际执行超十三年,且遵守监规、有悔改、无再犯风险,可假释。
3.特殊情况经最高法核准,可不受执行刑期限制。
4.
累犯和因特定
暴力犯罪判十年以上有期、无期的,
不得假释。
5.执行机关提建议书,由法院裁定是否假释。
案情回顾:小朱因
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在服刑8年后,小朱认为自己已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便自行向法院
申请假释。而执行机关认为,假释需由执行机关向法院提出建议,小朱自行申请不符合程序。同时,执行机关需综合评估小朱是否真无再犯罪危险,以决定是否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假释并非提前申请概念,而是在符合法定条件时由执行机关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小朱自行向法院申请假释不符合程序要求。
2、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需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若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危险的,才可以假释。本案中小朱虽服刑已超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但还需执行机关评估其是否无再犯罪危险,才能决定是否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