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申请执行时效一般为两年,执行期过法院不再强制保护
债权人权利,但债权仍在。
2.执行期内,债权人
主张权利或老赖同意履行,时效会中断,中断后重新计算。
3.执行期过且无中断,可与老赖协商促其自愿履行,老赖履行后不能以时效已过要求返还。
4.债权人要保留
证据,关注老赖财产,若其有履行意向及时沟通。
案情回顾:小朱曾借款给小李,法院判决小李需偿还借款,但小李一直未履行。小朱
申请强制执行,然而在申请
执行时效的两年内,小朱未积极向小李主张权利,也无证据表明小李同意履行义务。执行期过后,小朱才意识到问题,不知自己的债权该如何实现,于是与小李协商,希望其还款,小李起初拒绝,后来又表示愿意还款一部分。
案情分析:1、执行期一般为两年,本案中小朱在执行期内未主张权利且无中断情形,法院不再通过强制程序保护其权利,但债权本身依然存在。
2、小朱与小李
协商还款,若小李自愿履行还款义务,之后不能以时效已过为由要求返还。小朱还应保留相关证据,关注小李财产情况,若小李有主动履行意向,及时沟通推动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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