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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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信罪,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行为人在知晓对方正在使用信息网络进行违法活动的前提下,仍然为他们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服务,甚至提供广告推广和支付结算等方面的协助。然而,若行为者对于此类行为并不知情并且并未从其中获得任何利益的话,通常情况下不会被判定为帮信罪。

倘若个人在毫无所知的情况下协助他人处理非法资金,尽管如此,他仍有可能触犯被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刑事指控并面临牢狱之灾。这是因为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即便行为人主观上对自己的行为毫不知情,只要他们在客观上确实提供了援助,并且理应预见到自身的行为可能为犯罪活动提供了便利,那么他们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帮信罪”的相关知识,我们有必要详细了解一下。所谓“帮信罪”,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它是指行为人在明知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然为其提供协助或支持的行为。然而,如果涉案人员能够证明自己对相关事实并不知情,并且在此过程中并没有从中获取任何经济利益,那么他们所面临的法律责任将会相对减轻。

若有公民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协助进行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并且在此过程中获取了不当收益,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其可能因“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策划或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各类技术支持,或者担任其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方面的助手”而被判定犯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对于此类涉案行为,量刑标准定位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可附加或单独进行罚金处罚。若行为人明知他人在运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活动,却仍向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服务器托管服务、网络存储服务、通讯传输服务等技术支援,或是为其提供广告推广服务以及支付结算等方面的协助,且情节较为严重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处罚,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