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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毁坏财物罪有没有单位犯罪

时间:2025.07.23 标签: 刑事辩护 公司犯罪辩护 阅读:1485人
律师解析:
1.故意毁坏财物罪不涉及单位犯罪,其主体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单位犯罪需法律明确规定,但刑法关于此罪条款未规定单位可构成。
3.该罪强调自然人故意毁坏公私财物,主观恶性体现在个人。
若单位实施,追究直接主管和责任人员个人刑事责任,非按单位犯罪处理。

案情回顾:

小胡所在单位因与合作方产生矛盾,为发泄不满,单位领导指使小胡等员工毁坏合作方一批价值较高的货物。事后,合作方报警要求追究单位责任。小胡等人认为这是单位行为,不应由个人担责,而合作方坚持要单位承担责任,双方就责任主体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故意毁坏财物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该罪不包含单位犯罪。
2、单位犯罪需有法律明确规定,刑法关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条款未规定单位可构成该罪。本案中虽看似是单位实施了毁坏财物行为,但应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个人的刑事责任,而非按单位犯罪处理。所以小胡等人需为此次毁坏财物行为承担个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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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杰律师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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