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监外执行剩余期限是否收监分以下情况:
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如病愈、能自理,且刑期未满,需及时收监执行剩余刑期。
罪犯监外执行时遵守规定,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未消失,即便只剩几天,通常到期执行完毕,无需收监。
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犯新罪,或严重违反监管规定,无论剩余刑期长短,都会被收监。
案情回顾:小朱因身体原因被暂予监外执行。一段时间后,出现了两种情况。一种是小朱身体康复,生活能够自理,且刑期尚未满;另一种是小胡在监外执行期间严格遵守规定,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未消失,只剩几天刑期;还有小静在监外执行期间又犯新罪。这三种情况引发了是否收监执行剩余刑期的争议。
案情分析:1、对于小朱,因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疾病痊愈、生活能自理)且刑期未满,依据法律规定,应及时收监执行剩余刑期。
2、小胡在监外执行期间遵守规定,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未消失,即便只剩几天刑期,通常无需收监,到期后执行完毕。
3、小静在监外执行期间又犯新罪,无论剩余刑期长短,都会被收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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