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恶意偷
逃税款会担责,分行政与
刑事两种:
行政责任:
税务机关会追缴偷逃税款和
滞纳金,还会处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罚款。
刑事责任:
逃税数额大且占比10%以上,判3年以下有期或
拘役并
处罚金;
数额巨大且占比30%以上,判3-7年有期并处
罚金。
若补缴税款、滞纳金,受罚后一般不追
刑责,但5年内有
刑事处罚或两次以上
行政处罚的除外。
案情回顾:小朱经营一家公司,为获取更多利润,在纳税申报时故意隐瞒部分收入,恶意偷逃税款。税务机关在税务检查中发现了小朱的偷逃税行为,经核算,小朱偷逃税款
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五。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要求小朱补缴税款、滞纳金,并对其作出罚款决定。小朱对罚款金额存在异议,认为处罚过重。
案情分析:1、从行政责任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税务机关有权追缴小朱偷逃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所以税务机关的罚款决定于法有据,小朱应按要求承担行政责任。
2、从刑事责任看,小朱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本可能面临刑事处罚。但如果小朱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接受行政处罚,可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不过若小朱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则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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