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拘留未执行是否要去拘留所,要看具体情况。
2.若因特殊情形未执行,像
行为人是特定年龄段初次
违法、七十岁以上、怀孕或哺乳婴儿等,特殊情形消失后仍会送拘。
3.要是出现新的不宜拘留情况,或符合不予执行规定,就不用执行。
4.通常无特殊变化会执行,有法定免拘情形则不用去拘留所。
案情回顾:小胡因违反
治安管理被决定拘留。但因其怀孕,当时未执行拘留。后来小胡顺利生产,孩子也满了一周岁。公安机关准备对小胡执行拘留送往拘留所,小胡认为自己已改过自新,不应该再
被拘留,双方就小胡是否应去拘留所执行拘留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当时可不执行拘留。小胡怀孕时未被执行拘留符合此规定。
2、当法定特殊情形消失后,如小胡孩子满一周岁,正常情况下应执行拘留并送往拘留所。若不存在新的不宜执行拘留情况或未超过
追究时效等符合法律规定不予执行情形,小胡需去拘留所执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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