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针对
共同犯罪案件中在逃的
主犯或
从犯,公安机关会发通缉令追捕,
符合条件时会借助国际刑警组织发红色通报等国际缉捕措施。
2.对于已到案的
犯罪嫌疑人,
司法机关会依据查明的事实和
证据处理。
查清
犯罪事实的会依法移送
起诉和审判,
量刑时会根据实际作用认定主从犯。
3.待在逃人员归案后,司法机关会根据其具体行为和情节另行
定罪量刑。
案情回顾:小朱、小李和小胡共同实施了一起盗窃
犯罪。作案后,小朱和小李逃跑,小胡被公安机关抓获。公安机关针对在逃的小朱和小李发布了通缉令进行追捕。司法机关依据已查明的小胡参与
盗窃的事实和证据,没有因小朱和小李在逃而拖延,依法将小胡移送起诉和审判,并根据小胡在犯罪中的实际作用认定其为从犯。
案情分析:1、在共同犯罪案件中,若有犯罪嫌疑人在逃,公安机关会采取发布通缉令等措施进行追捕,符合条件的还会采取国际缉捕措施,本案中对小朱和小李就发布了通缉令。
2、对于已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会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进行处理,不会因部分
共犯在逃而久拖不决,本案中对小胡就是如此。
3、量刑时会根据到案人员在犯罪中的实际作用认定主从犯,本案已认定小胡为从犯。
4、待在逃人员归案后,会另行处理,根据其在犯罪中的具体行为和情节定罪量刑,后续小朱和小李归案后会按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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